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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域总代理

 区域代理商有以下特别权益:
1.区域独占垄断经营权:
  代理商签约后,8元箱包超市、4S店均由代理商管理。
2. 现金补贴权:
  为帮助代理商快速实现资金回笼,代理商在其代理区域内分享由总部提供的广告而进行招商,
  发展辖下代理商、8元箱包超市、4S店,收取代理费和市场管理服务费,以作为总
  部提供的现金补贴。
3.商品利润差价权:
   代理商享有自治价格权(与总部直接签约的合作商除外),可制定本区域的产品价格政策,以获
   取最大产品利润。
4.自办专卖店权
   代理商可自办赛马骑士品牌箱包超市,进行零售和批发业务,获取销售超级利润。
5.商品零库存权:
   代理商享有货物周转零库存经营权,有权要求总部及时、快速、准确地将商品直接发往其下
   级箱包超市。
6.分享广告策应权:
   总部将为代理商提供统一的招商广告或地方专项广告支持,为代理商创建强大的招商平台,确
   保代理商坐享滚滚财源。
7.享有经营技术资产使用权:
   总部将整套招商政策全部传授给代理商。如营销理念、选址、员工培训、战术策划、广告投放、
   品牌管理、人力资源、财务管理、风险预警等。
8.一站式无中间环节超低价位供货权:
   无论省级、省会城市、地级等代理商、总部的供货价格都是统一的,代理商之间互为平等、平
   行关系,均由总部垂直管理。

 代理级别  代理费  代理区域
 县级市  2-3万元  县、县级市及乡镇
 地级市市区  3-5万元  地级市市区
 地级市  8-10万元  地级市市区及所属县市
 省会城市  15-18万元  南京、杭州、武汉、济南、沈阳、哈尔滨市等城市
 直辖市  25-30万元  北京、天津、上海、重庆
 省级总代理  40-50万元  全国各省份

注:申请代理名额需经本人到公司面谈,代理费多少由本地区大小、人口数量、经济发达程度等因素决定。

利润分析: 以第二种合作方式普通地级代理6县市2城为例:

1.招商收入:

6个县市×2家加盟店/县市=12家加盟店
2个城区×2家加盟店/城区=4家加盟店

16家加盟店×1.88万元首批进货款/家=30.08万元

供货收入:

16家加盟店×800元货款/家/天=12800元/天 (注:未计人工、仓储等运营费用及其它开支,仅供参考。)

12800元/天×10% 利润=1280元/天
1280元/天×365天=46.72万元
年收益为:46.72万元+30.08万元=76.8万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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